從童年時期說起,艷芳婆婆是十歲從內地到香港讀書。在當時的年代很少人讀書,更何況是女生,所以艷芳婆婆會讀書寫字,也算是讀書人。可惜當時條件不允許,家庭經濟較拮据,沒錢交學費,讀到了六年級之後就沒讀了。後來為家庭擔子,決定出來工作,出來社會後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做車衣,兩塊錢一天,之後也有為了更高薪水不斷換工作環境,但也離不開紡織工作,直到結婚後開始在街市賣菜。
艷芳婆婆結婚後生了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,一提起她的孩子,臉上就露出慈祥的微笑,一臉幸福地跟我講以前兒子比較調皮,但大女兒會管束兒子,他們三姐弟從來沒有打過架,還有二女兒特別喜歡吃雞,會自己養雞養鴨吃。會帶小孩子上學,教小孩子做功課,不會的會問補習老師,婆婆參與了孩子們的童年。雖然婆婆會覺得照顧小孩子跟出去工作比起來較悶,出去工作接觸的人多點會開心點,但這些辛苦也換來了回報,孩子們都很孝順。
孩子們結婚後一星期會回家兩三次,一起喝茶吃飯,有時沒空都會打電話問候,給予父母的不只是物質財富還有陪伴,之前經常會回內地旅遊或者探親,可是因為疫情三年多沒回去,這陣子,孩子們幫她報了旅遊團讓她回去玩。婆婆也曾透露,孩子們經常和她一起去各個地方遊玩,也去過周邊的國家例如韓國、日本等地方。婆婆平時也會參加許多活動,會去屯門大會堂看劇聽歌,也會拿消費券買花膠藥材等,偶爾也會喝茶。讓我佩服的是婆婆有做運動的習慣,每天會拉筋二十至二十五分鐘,飯後會散四十五分鐘的步,最值得驕傲的是每天的步數超過一萬步。雖然婆婆有做運動的習慣,但是婆婆也會怕自己身體不好。
我曾問過婆婆對「人生」有什麼看法,婆婆很坦然地說:「人生就是一個過程,是每一個生活的日子,由出生開始就是一個經歷,是一個磨礪。」也許對於婆婆來說,她的一生都奉獻在家庭裡。